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、强投机性及对金融秩序、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,成为全球监管的重点领域,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严禁任何形式的挖矿行为,浙江省作为数字经济大省,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,近期对多起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,彰显了地方政府维护市场秩序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坚定决心。

虚拟货币挖矿:危害不容忽视

虚拟货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复杂运算,以“挖取”加密货币,其过程消耗大量电力能源,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背道而驰,据测算,单个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数个普通家庭全年用电量,大规模挖矿活动不仅加剧能源紧张,还可能引发局部地区电力供需失衡,挖矿活动常与非法集资、洗钱、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,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,部分挖矿甚至通过“黑挖”窃取公共电力,进一步扰乱市场秩序。

浙江省作为能源消费大省,近年来在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,虚拟货币挖矿的高能耗特性对其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,浙江数字经济发达,虚拟货币炒作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创新环境,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浙江重拳出击:依法严惩绝不手软

为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反弹势头,浙江省发改委、公安、能源、通信等多部门联动,构建“监测—预警—处置—惩戒”全链条监管机制,浙江多地通报了虚拟货币挖矿处罚案例,形成有力震慑:

  • 某地“黑挖”团伙被查处:2023年,浙江某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,捣毁一利用废弃厂房进行“黑挖”的团伙,该团伙通过窃取工业用电,架设数百台挖矿设备,月耗电超10万千瓦时,涉案人员因涉嫌盗窃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设备被没收,并被处以高额罚款。
  • 企业违规供电挖矿被追责:某县一家科技公司以“数据中心”名义报装用电,实则将电力用于虚拟货币挖矿,经查实,该公司通过篡改电表数据逃避监管,造成国家电费损失,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追缴电费、罚款等处罚,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,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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